党校发〔2014〕2号
各学院分党校:
根据《关于调整中国共产党江苏大学委员会党校学院分校设置的通知》(党校发〔2014〕1号)精神和学校党校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党校分校队伍建设,促进党校分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现就报送党校分校校务委员会和教师名单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校分校校务委员会的设置
1.党校分校校务委员会一般由7人组成;
2.党校分校原则上设校长1名,副校长1-2名。党校分校的校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校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党校联合分校由相关学院(研究院、中心)党组织书记分别担任校长、副校长。
二、党校分校课程的设置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共六讲,分别为:
第一讲《中国共产党的性质》;
第二讲《中国共产党与时俱进的指导思想》;
第三讲《党的最终目标和现阶段任务》;
第四讲《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和历史使命》;
第五讲《明确党员的条件,以实际行动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第六讲《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的任务及要求》。
以上六讲内容可在江苏大学网上党校名师讲座栏下载,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讲稿》及多媒体课件为讲课依据。
三、党校分校教师的聘任条件
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设置,党校分校每讲原则上至少配备一名党课教师,具体聘任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高,有相应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能胜任党校教学工作;
2.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热心于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工作;
3.原则上,学院是党员的领导班子成员、专职组织员等应当成为党课教师。
四、报送方式与时间要求
党校分校校务委员会和教师的名单请以学院党委文件的形式分别正式行文,于2014年9月18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行政二号楼二楼205室),党课教师名单电子稿按附表格式发送至:ujszzb@ujs.edu.cn。
联系电话:88780017,联系人:周国华。
江苏大学党校
2014年9月10日
附表:
学院分党校党课教师名单
| 讲课内容
| 党 课 教 师
| 第一讲
|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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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讲
| 中国共产党与时俱进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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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讲
| 党的最终目标和现阶段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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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讲
| 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和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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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讲
| 明确党员的条件,以实际行动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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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讲
| 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的任务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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